內蒙古發布網絡銷售藥品配送環節風險提示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常銳博)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發布網絡銷售藥品配送環節風險提示(以下簡稱風險提示),進一步明確了網絡銷售藥品配送環節的監管要求和企業合規要求。
風險提示強調,要聚焦法規適用,嚴管配送風險。各級藥監部門應準確理解和把握網絡銷售藥品配送環節法規適用標準,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附錄6:藥品零售配送質量管理》開展監管工作。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企業,藥監部門應責令企業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查處。
風險提示要求,要壓實監管責任,筑牢配送防線。各級藥監部門應通過專題培訓、政策解讀、實地走訪等形式,強化法規宣貫指導,避免企業因認知不清違規;強化配送環節監督檢查,重點核查第三方配送企業的資質、質量協議簽訂情況,以及配送車輛(是否為封閉式、是否設置獨立存放區)和配送箱(是否具備隔溫、防潮功能)是否符合標準;規范違規處置流程,對未落實防護措施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警告,并跟蹤整改進度,對拒不整改者嚴肅查處。
此外,風險提示還明確了企業義務,推動主體責任落實。藥品經營企業應嚴審配送企業資質,優先選擇具備合法經營資質、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的第三方配送企業,并簽訂質量協議,將其納入自身質量管理體系;合理配備運輸工具,B2B/B2C模式用封閉式車輛并物理隔離藥品區,O2O模式用保溫配送箱并做好安全防護;加強包裝標識管理,陰涼藥品用隔溫防潮避光材料封裝,外貼載明企業信息、儲存要求等信息的配送單;建立健全應急機制,針對高溫嚴寒等極端天氣制定調整配送時段、加厚包裝等方案,定期檢修溫控設備,并加強對配送人員的防護知識培訓。
(責任編輯: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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