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藥監局推出新規鼓勵開展藥品批發零售一體化經營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湖南省藥監局正式發布《關于開展藥品批發零售一體化經營工作的通知》,明確鼓勵符合條件的藥品經營企業開展批發零售一體化經營,推動藥品流通行業向規模化、集約化、規范化方向發展。該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據了解,藥品批發零售一體化經營是指同一法人主體同時取得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兩種經營資質并依法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旨在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通知明確了七大經營要求:企業需符合本省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許可標準,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統一企業標識、規章制度、計算機系統等,并對所屬零售門店履行管理責任;須分別建立批發和零售連鎖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分別設置批發和零售連鎖總部的質量管理部門,其中連鎖總部質量部門需承擔門店質量管理職責;質量負責人全面負責批發和零售質量工作,兩大業務的質量部門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設施設備需符合《湖南省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分類驗收現場檢查標準》或《湖南省藥品現代物流指導意見》要求,并采取有效貨位管理防止藥品混淆;計算機系統需實現全過程質量控制和追溯,可獨立設置批發與零售系統,或在同一系統中分設獨立板塊,確保數據互聯互通;零售連鎖不得采購、銷售麻醉藥品等國家禁止零售的藥品,其采購藥品僅限銷售給所屬連鎖藥店。
針對不同類型企業,通知明確了三類申辦路徑。新開辦企業可通過省藥監局行政審批系統申請,符合條件者獲發注明“批發/零售(連鎖總部)”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已具備批發和零售資質的企業,可由任一主體提交變更申請,審批通過后統一換發批零一體化許可證,并注銷原許可證;僅具備批發資質的企業按變更程序申辦,通過后許可證編號沿用原批發企業編號。
為促進行業穩健發展,通知要求省藥監局相關處室嚴格審批與檢查,實施信息化與信用監管;各級監管部門加強日常監管與信息互通,及時發現并反饋新情況。同時,通過政策宣講與解讀,引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筑牢藥品流通安全防線。
此項政策的實施,標志著湖南省在優化藥品流通體系、激發市場活力方面邁出關鍵一步,將為全省醫藥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喻燦華)
(責任編輯:郭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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