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中藥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指南》印發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山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印發《山東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中藥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貫徹國家藥監局《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要求,指導中藥上市許可持有人開展藥物警戒工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等法規文件的基礎上,山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結合中藥安全性特征及中藥藥物警戒工作實際,組織制定了《指南》?!吨改稀访鞔_了省內中藥持有人開展藥物警戒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從中藥藥物警戒體系建設、中藥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風險識別與評估、風險控制四個方面提出具體工作指導及要求,為中藥持有人開展藥物警戒工作提供了可參照、可操作的工作依據。
針對中藥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細則》明確了個例報告收集途徑、建議收集的要點信息、個例報告評價注意事項,提出中藥持有人通過收集和報告與中藥使用相關的不良反應事件,對中藥的安全性進行分析和持續監測,及時發現和評估中藥的風險,防止不良反應事件的擴散和惡化,同時深入了解中藥的作用機制和潛在風險,為臨床醫生和患者提供更全面的用藥信息。
在風險控制方面,對于已識別的中藥安全風險,《細則》提出,持有人應當綜合考慮藥品風險特征、藥品的可替代性、社會經濟因素,采取適宜的方法控制風險。中藥風險控制措施還應依據國家中醫藥相關政策并結合中藥安全性特征及中藥藥物警戒的特點制定,綜合考慮藥材產地及質量、處方特點、臨床使用、患者機體等因素。
《指南》是山東省中藥藥物警戒工作平臺啟用以來,在規范中藥持有人藥物警戒工作方面制定的又一實用性強的指南文件,將進一步提高全省中藥持有人的藥物警戒工作能力和水平,為該省中藥藥物警戒工作深入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除《指南》外,該中心還一同出臺了《山東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已上市中藥安全性分析報告撰寫指南(試行)》《山東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主動開展已上市中藥說明書安全信息修訂操作指南》,指導上市許可持有人開展已上市中藥安全問題分析評價及說明書安全信息修訂工作,加強中藥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公眾用藥安全。(齊桂榕)
(責任編輯: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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