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藥監局加強疫情防控藥械監管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西藏自治區藥監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用藥械質量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現場指導、監督檢查、建立預警機制等方式,加強疫情防控藥械監管,助力自治區疫情防控。
《通知》對加強疫情防控用藥械的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監管進行了緊急部署。自治區藥監局派監管人員赴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檢查指導,對多家大型醫藥企業疫情防控用藥械儲備情況進行摸排,要求企業及時聯系貨源,暢通購銷渠道,確保疫情防控物資供應。
自治區藥監局還緊急建立了藥品經營銷售異常數據預警機制,建設西藏“四類”藥購買實名登記系統。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推動西藏“四類”藥購買實名登記系統與“藏易通”APP對接,利用大數據技術對“四類”藥及試劑異常銷售及時預警監測,實現疫情防控大數據共享,助力自治區疫情防控相關部門及時發現隱患并做好應急處置。
為保障疫情防控用藥用械質量安全,各地市市場監管局也紛紛行動:昌都市市場監管局對市區所在地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醫療器械儲備庫、新冠病毒核酸采樣點和檢測點開展專項檢查。拉薩市市場監管局對43家零售藥店開展監督檢查,督促零售藥店嚴格落實進店人員戴口罩、掃碼測溫、“四類”藥品銷售實名登記、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店內定時消殺等防控措施,對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4家企業予以停業整頓。(殷芝)
(責任編輯: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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