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發支持創新藥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常銳博) 近日,河北省藥監局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省醫保局等9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支持創新藥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從支持自主研發創新和成果轉化、持續提升審評審批質效、提升醫藥產業合規水平、支持創新藥械臨床使用和優化創新醫藥產業布局5方面,提出18條具體舉措,推動河北省創新藥、創新醫療器械高質量發展。
為支持自主研發創新和成果轉化,《若干措施》提出,加強藥物安全性評價研究共享平臺建設,建立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公益性共享服務平臺,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供從臨床前安全性評價到臨床生物樣本分析的全鏈條、一站式技術服務;加強臨床試驗基地建設,支持高水平醫療機構建設具有創新引領作用的臨床研究平臺,開展創新藥械臨床研究;鼓勵開展高水平臨床試驗項目,支持臨床試驗機構參與創新藥械早期臨床研發及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鼓勵省級醫療機構加大臨床試驗機構主要研究者(PI)培育力度;加大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支持力度,支持中醫診療器械智能化、輕量化發展,支持中成藥品種二次開發,對符合申請保護條件的中藥品種免于現場核查。
為持續提升審評審批質效,《若干措施》指出,推進技術服務能級躍升,深化河北省藥監局與國家藥監局京津冀審評檢查分中心協同聯動,力爭2026—2030年河北省創新藥、創新醫療器械申報數量平均每年增長超20%;優化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將藥品補充申請審評時限,由200個工作日壓縮至60個工作日;優化藥品醫療器械注冊檢驗,將藥品注冊檢驗、生物制品批簽發檢驗和進口藥品通關檢驗每批次用量從全項檢驗用量的3倍減為2倍,將新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首次注冊檢驗時限壓縮至70個工作日,對重點項目中的創新有源醫療器械(不含結構組成、工作原理復雜的)檢驗時限壓縮至90個工作日、無源醫療器械及診斷試劑檢驗時限縮減至60個工作日。
此外,《若干措施》在提升醫藥產業合規水平方面,提出加快藥械生產智慧監管應用步伐、完善現代藥品流通網絡、強化創新藥和醫療器械警戒體系建設等舉措;在支持創新藥械臨床使用方面,提出暢通創新藥械進入定點醫藥機構渠道、支持創新藥械示范應用推廣等舉措;在優化創新醫藥產業布局方面,提出夯實創新藥械產業化保障、加力布局生物制造賽道等舉措。
(責任編輯: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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